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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六类疾病可不予录取

2008-05-13 07:45 ygzxw.com.cn  来源:阳光报      字体:  
    阳光讯 北京市教育考试院日前发布了今年的高招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考生如患有严重心脏病等六类疾病,高校可以不予录取。根据规定,考生如患有严重心脏病、心肌病、高血压病;重症支气管扩张、哮喘、恶性肿瘤、慢性肾炎、尿毒症;严重的血液、内分泌及代谢系统疾病、风湿性疾病;重症或难治性癫痫或其他神经系统疾病以及严重精神病未治愈、滥用和依赖精神活性物质等高校可不予录取。
    此外,考生如是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以及患有结核病,高校也可不予录取。此外,根据规定,部分专业也对考生的体检状况有特殊规定,例如,色弱不能被学前教育、特殊教育、体育教育专业录取;色盲不能报考天文学、地理学;裸眼视力任何一眼低于5.0者,不能被飞行技术、航海技术、消防工程等专业录取。
           

责任编辑:西 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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