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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说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

2008-06-01 10:52 ygzxw.com.cn  来源:阳光在线      字体:  
   
市政协委员   雷 斌

  民主监督,是我国基本政治制度赋予人民政协的基本职能,也是人民政协充分发挥作用的重要手段。从理论上讲,民主监督是人民政协基本职能中最主要的职能,人民政协的一切工作,最终都要落脚到“监督”二字上。换句话说,离开了“监督”,人民政协也就没有存在的必要了。1954年,全国人大成立,政协不再兼行人大职能,有人向毛主席建议:政协已经完成了历史使命,应该撤销。但毛主席经过慎重考虑后说:“……有了人大,并不妨碍我们成立政协进行政治协商……人大的代表性当然很大,但它不能包括所有的方面,所以政协仍有存在的必要。①”1956年,在《论十大关系》中毛主席又说:“究竟是一个党好,还是几个党好?现在看来,恐怕是几个党好。不但过去如此,而且将来也可以如此,就是长期共存,互相监督。②”把毛主席这两段话联系起来分析,不难看出,当年主席坚持把人民政协保留下来,正是基于发挥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的职能和作用考虑的。但从实际情况看,民主监督向来是人民政协工作的薄弱环节,是人民政协的“软肋”。其中原因很多,但我认为主要还是认识问题。

  当前,理论界有一种说法,说政协的民主监督是一种“柔性监督”。意思是说政协的民主监督缺乏刚性。很有意思,前一段,有一家民营报纸连续刊登了两篇文章,观点截然相反。前一篇文章的题目是《政协委员不要习惯性地谦卑》,说是今年上海两会期间共收到人大代表议案和政协委员提案1640件。上海市政协一位副主席对市政府及政府相关部门领导说:“委员都是抱着赤诚的心,有些提案的话比较重,也请承办单位多体谅、多支持。提案凝聚了委员们的心血和汗水,请承办单位要充分尊重委员们的劳动成果,不要轻易束之高阁。”文章批评这位副主席过于谦卑,又是请政府多体谅,又是请求不要束之高阁。这不是政协参政议政时应有的姿态。政协民主监督是法定权力,政协民主监督应该亮出监督者的强势来,应该高声高调、理直气壮。而“请你多体谅”、“请不要束之高阁”之类的谦卑语言,完全摆反了自己的位置。另一篇文章的题目是《“谦卑”是政协的一个优点》,观点截然相反。说政协的民主监督是一种“柔性监督”,意见和批评是朋友之间的推心置腹,人家可以听,也可以不听。受后一种观点和思想的影响,当前社会上有相当一部分人对政协工作有误解,特别是对民主监督有误解,认为那是一种“软监督”,说那屁也不顶。一些政协委员中也有说了也白说的思想。一个问题反映了一次、两次,没解决,就泄气了,就气馁了,就再也不提了。

  近年来,理论界又推出一个新概念,叫“软实力”。国际上普遍认为“国家软实力”建设包含四个基本要素,即文化、价值观念、政治制度以及对国际事务的影响力。我个人认为,人民政协应该属于“国家软实力”范畴,原因有三:其一,从人民政协的历史、地位、性质和任务来看,人民政协属于国家软实力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推动国家软实力建设的重要力量。作为统一战线组织,人民政协本身就是我们党加强国家软实力建设的重大实践成果。其二,作为我国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政治形式和组织形式,把人民政协这一独具特色的民主形式组织好、运用好,有利于协调关系、化解矛盾、理顺情绪、构建和谐,有利于增强我们党、国家和民族的凝聚力、向心力,也有利于增强我们国家在国际社会的影响力、感召力。其三,我们常说人民政协不是权力机关,开展工作不是靠权力和强势。协商、协调、协作、协同、协助是人民政协的主要工作方法和活动方式。政协领导和政协工作者开展工作强调人格、人品和人缘。政协的这些工作方法和活动方式,也体现了当今国际社会加强软实力建设的一般特点、规律和趋势。

  但是,我们一定要把“软实力”和“软职能”区别开来。说政协是国家软实力,不等于说政协履行职能的手段是软的;说政协不是权力机关,不等于说政协不能行使任何权力;强调政协领导和政协工作者的人格、人品、人缘,不等于政协人都要唯唯诺诺、低三下四。民主监督,是我国基本政治制度赋予人民政协的基本权力,是党和人民的要求,是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需要。民主监督的形式可以灵活多样,监督的力度可以有张有弛,但监督并不是软的,而是政协基本职能中最主要的职能,是政协章程中规定的硬任务。政协的提案、意见、建议,哪一条都不软,只要提出来,不管你是党委部门,还是政府部门,或其他任何单位,都要按时限办理或答复,一次答复不行,还要二次答复,三次答复,直至提案人首肯为止。只要你坚持,说了就不白说。你说这是硬的还是软的?其实,软和硬是辩证的,软有软的优势,硬有硬的弊端。柔能克刚,有时候柔软的东西更具刚性,更有耐力。硬东西,一般很脆弱,玻璃、陶瓷硬度很高,但十分易碎。我想,作为一个政协委员或政协工作者,我们现在不要争论软硬的问题,该怎么干,就怎么干,管它姓“资”姓“社”,先干起来再说,在实践中慢慢地把握软硬的度。我想还是应该刚柔相济,软中有硬。近年来,各级政协会上出现的多次高调问政事件让老百姓感到很过瘾!前年,全国两会上,钟南山委员说到“一药多名”时,曾发问:“药监局的领导来了没有?我要问问他们这是怎么回事?”直问得国家药监局副局长面红耳赤。去年重庆市两会上,政协委员雷亨顺斥责教委主任“不要扯远了,请直接回答,就说你晓得还是不晓得。”今年广州市两会上,政协委员郭锡龄炮轰“铁道部的人应该撤职!”这些毫不客气的高调问政,不仅赢得了舆论的掌声,更树起了政协在政府面前作为监督者应有的权威。我个人,很是钦佩这些委员的勇气和敢于碰硬的精神,也非常赞同“政协委员有权高调问政”的观点。在这个问题上,政协委员无须过于谦虚和自卑。只要是处于公心,只要是替老百姓说话,只要是对国家和人民有利,政协委员就应该挺身而出、大声疾呼,就应该不计名利、冒死相谏,就应该堂堂正正、亢亢硬硬,就应该有“舍得一身剐,敢把皇帝拉下马”的大无畏精神和英雄气概。只有这样,才能充分显现监督者的政治身份,才能在针锋相对的碰撞中暴露出真实问题,才更有利于把问题提上公共议程并在舆论的关注下得到解决,也才更有利于体现人民政协在民主政治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如果,全国各级政协委员都过于谦卑,缩手缩脚,不敢提或提不出尖锐的、实质性的意见和建议,从小处讲,对不起政协委员这块招牌,从大处讲,对不起国家和人民。从中央到地方,一年的两会要花多少钱,一点问题也解决不了,这钱花得冤不冤?这些钱可都是老百姓的钱,是纳税人的钱哪!

  人民政协是爱国统一战线组织,是由各党派、各团体、各族各界的代表人物以及特邀人士组成的。人民政协具有最广泛的人民性。每一位政协委员代表的是他们所联系的那一部分人民群众。如果把一位在社会上有威望、有影响的政协委员比喻成一棵“大树”,那么在他的背后就是一片“森林”。政协委员在政协的各种会议上,有权反映他们所联系的那部分人民群众的呼声、意见和建议,有权代表他们所联系的那部分人民群众对党委和政府部门的工作实行监督。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说到底是人民的监督。人民的监督最天公地道,因为他们没有乌纱帽的顾虑,也没有官官相护的嫌疑。

  政协的性质和特点,决定了政协委员必须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参政议政能力。当前,各级地方政协委员的素质基本上是好的和比较好的。但是,在一些地方,由于较多地考虑照顾方方面面,重界别、轻素质的情况尚且存在,所以也有部分委员的素质不尽如人意。概括起来,主要有这样几种情况:一是“全会型”。有的委员“一年一次会,平时不照面”,除参加一年一次全体会议外,从不参加政协的其他活动,是名副其实的“全会委员”。二是“服从型”。有的是服从组织安排而当的委员,本人既无光荣感,又无责任心,委员意识淡薄,起不了代表和反映本界别群众权益和呼声的作用,成了“排名委员”。三是“荣誉型”。有的由于政治安排的需要,或过于强调先进性当了政协委员,这些人往往是“开会拍拍手,表决举举手,议论大事不开口”,属于典型的“荣誉委员”。四是“兼职型”。有的党政机关部、局、委、办负责同志担任政协委员,虽有情况熟悉、方便活动的便利条件,但由于本职工作繁忙,加之自己也不努力,很少参加政协的活动。还有个别委员,履行职能的热情和积极性与未当委员之前大相经庭,判若两人。未当委员之前,托熟人,找关系,要进政协。进了政协后却经常不参加政协的活动,不提提案,不反映社情民意,开会不发言,甚至不开会也不请假,甘当“五不”委员。这些情况虽然并非主流,但严重影响到政协的工作和声誉,影响到民主政治建设的进程,必须坚决加以纠正和制止。

  针对上述问题和现象,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就今后如何加强和改进政协民主监督工作,提高民主监督实效,我提四条建议:1、要持之一恒地加强人民政协的宣传工作。利用报纸、广播电视和网络等媒体,长期、不间断地向广大群众大力宣传人民政协的历史、地位、性质和作用,关键是要用政协的工作政绩和政协委员的履职业绩做宣传,现身说法,效果会更好。2、要加强对委员的管理。政协组织要对委员建档立卡,随时掌握委员的履职情况,并实行动态管理,对无故不参加政协会议和活动的委员要做必要的处理。同时应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大张旗鼓地表彰、奖励优秀委员。3、要多建平台,广开渠道。政协组织要积极为委员行使民主监督权利搭建平台,开辟渠道,千方百计为委员知国情、知市情创造条件和环境。4、要不断探索和创新民主监督的形式和方法。既要坚持过去经过长期实践总结完善的主要形式,也要努力探索和创新民主监督工作的新形式和新方法,不断丰富民主监督的内容,增强民主监督的实效,推进民主监督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程序化。根据我市的实际情况,我认为近期内我们应重点抓好三方面的探索和创新。一是要积极探索建立民主评议制度。定期组织委员试行对一些行政和司法部门以及窗口行业进行民主评议,提出批评建议,作为评价、考核该单位工作的重要参考。二是要积极探索建立政协委员与政府职能部门负责人的协商对话制度。定期或不定期邀请政府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与委员就有关问题进行协商对话,面对面听取委员的意见、建议和质询。三是要积极探索建立和完善民主监督工作机制,一旦形成制度,必须严格遵守。例如,政协召开或举办一些民主监督的会议和活动,凡是邀请政府或部门领导参加的,政府或部门领导就必须参加,如果政府或部门领导忙,来不了,政协可以等,会议或活动可以推迟,但不能缺席举行。政协再也不能搞那种自己演戏给自己看、自己念文章给自己听的“自娱自乐”式的民主监督了。

  注①《关于政协存在的必要性》(1954年12月19日),《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四册第633页。

  ②《论大十关系》(1956年4月25日),《毛泽东选集》第五卷第278页。

           

责任编辑:西 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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