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深圳市民在香港吐痰被罚了1500元,将罚单扫描到网上引来热议。不少人赞同香港做法,并希望深圳也实施类似规定(4月1日《南方都市报》)。
如果我们进行一下空间转换,若这件事发生在国内城市,包括与香港相邻的深圳,迎接的可能就是可以淹死人的舆论口水。就在近日,深圳市召开环卫工作会议透露,深圳环卫部门将探索环卫委托执法的新路子,赋予环卫管理人员50元以下当场处罚权,惩处随地吐痰和乱扔垃圾等行为。消息一出,反对声起。再联想到去年,杭州市发布通告,规定对随地吐痰、乱扔垃圾等,一律处以50元罚款。同样遭到了舆论的一致反对。
而深圳市民在香港被罚1500元,不但远远超过杭州的标准,也超过国内任何一座城市的标准。然而,不仅局外人赞同香港这一做法,就连当事人自己也称,“其实我本人也挺赞成这种做法。”
耐人寻味之处就在此,虽然同是罚款,但人家与我们是有相当不同的,也就是说人家罚款是有看点的。
首先,人家的环境与吐痰格格不入。而回头看看我们身边,大街上垃圾随风飘,绿化带中破损到处见。人是环境的产物,维护环境既有公民的责任,也有政府的责任,当政府忽视自己的责任,却想以重罚使公民单方面尽责任时,当然不能让人信服,反对声也在情理之中。
其次,从罚款目的讲,港人罚款是为了城市环境,是为了下次不被罚款。而我们呢?很多的时候是为了罚款而罚款。一方面,要罚款就必得增添人力,另一方面增添人力了又要支付工资。工资从何出,从罚款中来。这就跟交通协管员一样,一方面政府聘请了大量交通协管员协助维护交通,另一方面这些协管员工资却要从罚款中出。于是,当出现交通违法行为时,协管员不是制止,而是赶紧掏出相机拍照,或在交警的指挥下,送去罚单。这是一种恶性循环,这样做的后果,徒增警民对立,而对于交通疏导没有任何一点实在的裨益。
吐痰罚款也是如此,这部分被罚去的钱用在哪里了?是“羊毛出在羊身上”,用于城市环境建设维护了,还是仅仅用于支付罚款人员的工资?抑或,政府还从中分一点“赃”?这种情况下,谁又能掏得心理坦然呢?
凡事因果相连,功夫在诗外。同是吐痰,香港罚1500元而人人喊好,我们罚50元却人人反对,这是由于人家在罚款之外的功夫做得好。“见贤而思齐”,近年来,国内很多地方都组团去参观香港、新加坡的城市环境。出去学习了,千万不要只把重罚学回来,而忘记了人家罚款之外的功夫。
能否复制香港重罚吐痰?如果国内其他城市也和香港一样,罚款外的功夫做得好,当然可以复制。否则,还是缓行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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