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网站地图
网站搜索
在线投稿
背景:#EDF0F5 #FAFBE6 #FFF2E2 #FDE6E0 #F3FFE1 #DAFAF3 #EAEAEF 默认  
阅读内容

为小贩“找空间”彰显人本思想

2008-06-12 21:20 ygzxw.com.cn  来源:阳光在线      字体:  
□邓昌炉
    近日浙江省人大常委会通过的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提出,政府对待小商小贩不应一味堵截驱逐,而应该给他们提供适当的空间。(据6月10日《人民日报》)
    众所周知,城市管理问题是当前的一个共性难题。频繁发生的城管执法人员与小商贩之间的矛盾冲突,既令广大民众愤愤不平,也令各地城管执法人员十分尴尬。而全国人大代表周晓光认为,追堵小贩不仅与依法行政的执法理念背道而驰,而且不符合中央提出的以人为本、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施政纲领,严重损害政府形象。
    如今,面对这一无法回避的社会性问题,浙江省决定立法为小贩 “找空间”,力求用疏堵结合的方式,在城市管理与市民生存之间实现和谐双赢,充分体现出解决问题的决心和管理思想的进步。
    立法为小贩“找空间”,说白了就是要善待商贩,要对商贩们的生存权利给予足够尊重,这就体现了以人为本的思想。事实上,街边小买卖的存在,既是小商贩们生存的需要,也是广大市民生活的需要;小商贩们在影响市容的同时,也为城市发展作出贡献。城市管理者必须看到这样的事实,必须将追堵商贩的“对立心态”,转变为服务商贩的“亲和心态”。
    人性化的管理思想,最终要通过科学的管理办法来实现,而难点是如何做到“疏堵有度”。据悉,浙江省这一新法规在正式出台前,“将向全省公开征求意见,力求让这部地方性法规更加符合浙江实际,反映出全省人民的意愿。”——— 这是十分可喜的信息,相信很多人同笔者一样,对这一法规充满期待,对这种尊重民意的立法方式充满好感。我希望有更多的城市,在制定城管制度时,多考虑民生,多征求民意。
           

责任编辑:西 风

推荐 】 【 打印




 
本文评论       全部评论
发表评论
  • 尊重网上道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 本站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其管辖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 本站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您的评论
  • 参与本评论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


点评: 字数
姓名:
 
推荐订阅阳光报:CN11-0022 邮发代号51-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