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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期开庭遏制超审限案件

2008-06-13 22:20 ygzxw.com.cn  来源:阳光在线      字体:  

     “迟到的公正不是公正,有的官司虽然打赢了,但由于拖的时间太长,当事人遭受的损失已无法弥补因此,提高司法效率是当前审判工作的一项重中之重。”这是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期望,也是最高人民法院对各地审判工作的要求。近日,记者在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为加强审判流程管理,进一步树立司法为民意识,提高审案质量和效益,有效地防止案件超审限首次尝试对民商事、行政案件实行案件排期开庭制度。

   

  根据《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办理一审民事案件期限为六个月,二审民事案件期限为三个月;行政一审案件期限为三个月,二审案件期限为两个月。按照以往惯例,案件立案后分至法官手中,由法官或书记员自行安排审理时间,这样使案件失于管理,同时由于各种因素导致案件延期开庭,各别出现案件久拖不审、久拖不判的现象,大大增加了当事人的诉累,也损害了人民法院的执法形象。而排期开庭制度则是所有的案件由立案一庭统一立案,统一编号,统一对案件开庭时间作出规定。

           

责任编辑:西 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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