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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日达成共识将共同开发东海

2008-06-19 09:19 ygzxw.com.cn  来源:阳光报      字体:  
    历时近四年的时间,中日间悬而未决的东海问题争议终于以合作达成原则共识。6月18日,中国外交部发言人姜瑜宣布,中日双方根据2007年4月中日两国领导人达成的共识以及2007年12月中日两国领导人达成的新共识,经过磋商,一致同意在实现划界前的过渡期间,在不损害双方法律立场的情况下进行合作。
    作为中日在东海共同开发的第一步,双方将以共同设定的区域为双方共同开发区块,经过联合勘探,本着互惠原则,在上述区块中选择双方一致同意的地点进行共同开发。具体事宜双方通过协商确定。双方将努力为实施上述开发履行各自的国内手续,尽快达成必要的双边协议。双方同意,为尽早实现在东海其他海域的共同开发继续磋商。
   

    中国企业欢迎日本法人按照中国对外合作开采海洋石油资源的有关法律,参加对春晓现有油气田的开发。中日两国政府对此予以确认,并努力就进行必要的换文达成一致,尽早缔结。双方为此履行必要的国内手续。
    日本外务大臣高村正彦和经济产业大臣甘利明18日在东京发表声明,称中日两国政府就共同开发东海的春晓气田事宜达成协议。日方将向开发春晓的两家中国企业出资,根据出资额获得相应权益。双方达成共识,共同开发的对象还包括龙井气田的周边海域。双方同意在横跨日方主张的“中间线”的区域进行共同开发。该海域的开发费可能由中日双方各出一半,平分权益。 据《财经》
           

责任编辑:西 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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