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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名女生遭老师性侵学校被判赔20多万元

2008-06-19 09:34 ygzxw.com.cn  来源:阳光报      字体:  
    阳光讯据新华社消息,南宁市某小学一年轻教师两年来多次强奸、猥亵14名小学生。该教师被一审判处死刑,但受害者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索赔要求均被驳回。6月12日,法院强制执行,由学校向受害学生们赔偿共20多万元。
    2005年2月14日,南宁市某小学二年级学生小云(化名)在和姐姐聊天时,透露出她和班上的女生曾经被班主任梁宏贤“耍流氓”。小云的父母联系其他女学生的家长一起到当地公安派出所报案。2005年2月16日,梁宏贤被抓捕归案。经审理查明:从2003年3月到2005年1月期间,梁宏贤利用自己在南宁某小学担任班主任的便利,对小云等9名学生多次实施奸淫。此外,梁宏贤还对被害人黄某等5名学生多次进行猥亵。
   

    2005年12月,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梁宏贤犯强奸罪和猥亵儿童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对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提出身体损害赔偿20万元的诉讼主张,因没有向法庭提供证据,法院不予支持。
    南宁市兴宁区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梁宏贤在近两年时间里,长期强奸、猥亵十多名学生,学校一直没有发现,是学校管理有漏洞。去年12月,兴宁区法院判决,学校赔偿14名受害学生每人1.5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20多万元。
           

责任编辑:西 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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